2016山西靈丘縣公安系統購買公益崗位招用公告【招32人】
具體測試項目:
男子組合格標準為: 1000米跑 4分25秒以內。
女子組合格標準為: 800米4分20秒以內。
2、測試方式
體能測試由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人,采取設定專門場地、全封閉管理、現場隨機抽號、不報考生姓名、全程錄像監控、當場公布結果、考生互相監督的方式進行。體能測試結果在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示,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筆試。
(二)筆試
1、科目內容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2、考試方式
筆試按照相關規定,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場、考號隨機編排。
3、計分方法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筆試結束后,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用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招用人選。
四、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現場測量身高,不得由他人代報。
2、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1日——23日。
3、報名地點:靈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人才市場服務窗口)。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由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逐項審查。
五、報名攜帶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張;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報到證及畢業生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了存檔手續的帶存檔卡);
4、報名費110元。
六、崗位待遇
被招用者身份為政府購買公益崗位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不超過三年的公益崗位協議,協議期間,每月工資待遇1400元,并按有關規定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
七、體檢
體檢在統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依照有關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八、政審
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自身素質、業務水平、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資格,新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對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員,經審定后確定擬招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
九、辦理招用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招用手續。
監督舉報電話:0352-8522463
原標題:關于為靈丘縣公安系統購買公益崗位招用人員的公告
靈丘縣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
2016年12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