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興國縣行政復議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局及縣政府辦公室選調公告【招7人】
為進一步充實縣行政復議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局及縣政府辦公室下屬發展研究中心人員力量,優化干部結構,增強隊伍活力,滿足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范圍
興國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包括聘干及工人身份人員)。
(二)公開選調職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共7人,其中:縣行政復議辦公室3人、機關事務管理局3名、縣政府辦公室下屬發展研究中心1人。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和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愛崗敬業,求真務實,謙虛謹慎,吃苦耐勞,甘于奉獻,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思想品德好,為人公道正派,社會關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現:有較強的文字寫作、政策研究、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能力,工作現實表現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 在編在崗工作滿3周年以上(即2013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4.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檔案所載年齡為準)。
5.學歷條件
(1)報考縣行政復議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下屬發展研究中心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報考機關事務管理局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報考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人員具有機關事務管理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6.身體健康。符合《江西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體檢辦法》規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和程序,擇優錄用。
(一)發布公告
在興國政府網、興國電視臺公開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因報名人員自身原因導致取消考試資格的,后果由報名者自己承擔。對惡意報考或以虛假信息報考的,取消考試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1.報名時間:12月28日-12月30日。
2.報名地點: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3.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辦法:凡報名人員,須持以下資料現場接受縣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