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菏澤市兒童福利院招聘公告【招5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和《關于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菏人發〔2007〕39號)等有關規定,按照菏澤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2016年度市直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劃的批復》(菏編〔2016〕38號)文件,經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現將我局下屬事業單位菏澤市兒童福利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菏澤市兒童福利院(菏澤市社會福利院)為菏澤市民政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承擔著“三無老人”供養,社會老人代養,孤殘兒童和社會棄嬰養育、教育、康復、國內外收送養等服務功能。該院位于菏澤市開發區內,廣州路西,錢江路北,2012年5月,新建兒童服務綜合樓1座,面積1萬平方米,位置優越,環境優美,配套設施先進,服務質量。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山東常住戶口;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5. 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具體要求根據崗位設定);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7.在正規兒童福利機構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教育一線工作滿兩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該機構一線工作。(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28日)
8.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有工作單位人員應聘的需征得單位同意。
三、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見附件1。
報名結束后,對出現的空缺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核減崗位,核減出的計劃可調整到其他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8日9:00-12月30日16:00
報名方法: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菏澤市長江路799號菏澤市民政局三樓人事科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認真填寫《菏澤市兒童福利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我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菏澤市兒童福利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薄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和學信網查詢的在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須帶二維驗證碼);需提供會計原始憑證中至2016年12月28日滿兩年的工資單復印件(加蓋公章);交納養老保險金證明;應聘人員還需提交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加蓋公章)。
3.繳費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現場繳納考務費。
考務費根據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每人每科40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