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永定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6人】
2.筆試時間。2017年 1月14 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
4.筆試成績的公示。筆試成績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在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5.筆試開考比例。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3∶1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公告。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計劃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參加筆試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達不到3∶1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并公告。核減招聘計劃后,仍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設立60分為筆試最低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方式與分值。鄉鎮衛生院招聘崗位面試采取技能操作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工作具體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面試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簽字的放棄面試資格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聘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形不成競爭的,設立60分為面試最低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2、體檢組織實施。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區人社局會同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應當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等方式進行。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
考察的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對原已就業的應聘人員,在組織考察時本人應當提供原服務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