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永定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6人】
(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空缺名額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呈報,區人社局審核并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綜合后的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聘用人選,在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jjyd.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新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辦理工資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己瞬缓细竦模∠赣?。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永定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jjyd.gov.cn/)上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次招聘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張人社發〔2014〕70號執行。
九、本次公開招聘政策由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十、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2016年永定區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龔朝明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成 員: 全心愛 區監察局局長
趙 云 區人社局局長
周友發 區編辦主任
張怡國 區財政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趙云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張衛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地點設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區治大院東樓1202室),全程負責組織協調招聘的具體工作。
招聘政策及考務咨詢電話:0744-8596683
監督舉報電話:0744-8596316
原標題:2016年永定區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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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市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2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