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烏當區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76人】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1.原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報名地點:烏當區行政中心羽毛球館(烏當區群眾工作中心旁)。
3.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誠信承諾書》(附件2),如實填寫《烏當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3))。
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報考人員本人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應與招聘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
委托他人報名的,《報名信息表》中所填內容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報名現場不提供《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請網上自行下載。
網址:烏當區政府門戶網(http://www.gzwd.gov.cn/)
(二)繳費
1.繳費及辦理免除報名費的時間、地點與報名時間地點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2.報考人員需現場繳納100元考務費,獲取繳費憑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需提供《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鎮)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城市低保人員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證明。
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條件者,經核實后須補繳報名費。
五、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信息表》、《誠信承諾書》及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負責資格初審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填寫的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
根據黔人社廳通〔2016〕217號文件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中,鄉鎮事業單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詳見《崗位一覽表》),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崗位一覽表》未標明“不設置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區招聘辦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崗位。
區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情況于2017年1月3日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布。
改報時間:2017年1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改報地點:烏當區行政綜合樓十樓1011室(烏當區育新路156號)
報名前兩日各崗位報名情況于次日在報名現場進行公布。報名結束后,各崗位總體報名情況待取消崗位報考人員改報完成后,2017年1月5日在“烏當區政府門戶網”上公布。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六、語言能力測試
報考須進行語言能力測試崗位的人員,須在筆試前參加相應語言能力測試。語言能力測試在區招聘辦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具體實施,語言能力測試測試合格的,方能進入筆試環節。不合格者持《居民身份證》和《繳費憑證》于2017年1月6日下午4:00前到烏當區行政綜合樓十樓1011室退報名費。語言能力測試成績不納入考生總成績計算。
語言測試時間2017年1月5日,地點另行通知。
七、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7年1月11日— 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領取地點為烏當區行政綜合樓二樓就業大廳。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和《繳費憑證》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