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梧州市藤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1人】
(四)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對、考核、體檢合格擇優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藤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擬招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十、人員聘用
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招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公開招聘新進人員按照《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3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文件規定實行定編定崗不固定人員,按用編人員管理,錄入縣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管理信息數據庫,統一納入崗位設置和聘用制度管理。新招聘人員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他用編人員實行同工同酬,在工齡計算、工資套改和公租房的住房分配等方面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其所在單位應依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手續,按時足額繳交社會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并按規定為其繳交住房公積金。
縣衛計局負責對受聘人員集中安排崗前培訓。
十一、紀律和監督
(一)各部門各單位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遵守組織紀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時完成招聘工作。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員與所有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一律實行回避。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原標題:藤縣2016年度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016年度藤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藤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2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