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定安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8人】
為進一步優化定安縣事業單位人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組織形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相關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聯合組織實施。
二、招聘的崗位、人數、專業及所需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及職數。
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定安縣2017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3、戶籍、年齡、學歷及專業等條件具體見《定安縣2017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對崗位所作的要求;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5、在職人員報考的,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意見;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月14日至18日。
2、報名地點:定安縣人才勞動力市場大樓三樓307房。
3、聯系人:李秀偉 李秋丹
4、聯系電話:63830350
5、報名與資格初審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攜帶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學歷證書及相應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書、已婚者需提供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的婚育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到報名點領取報名表(一式二份)或到定安縣人民政府網(www.dingan.gov.cn)下載報名表填報,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資格初審合格的即取得考核資格。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并發布考核的時間。報名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及時通知有關事宜,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相應后果由個人承擔。
(二)組織考核
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和《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138號),成立考核小組,考核采取量化計分的方式,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面試考核,重點考核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考核小組由7人組成。對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須同時具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方可列為考察體檢人選。如該崗位應聘人員未獲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察、體檢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組織考生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示
將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按程序呈報批準。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不得隨意借調。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須在我縣工作滿5年以上(含試用期)方能調動。
(五)聘用
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聘用人員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享受相關工資、社會保險等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遵守紀律,不準泄露考核內容、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對有下列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一)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核內容的;
(五)招聘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六)人事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考核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對違反考核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考核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考核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以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中按總分排名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二)具體時間和相關事宜,以定安縣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三)對提供虛假應聘信息和嚴重違反考核紀律者,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四)本公告解釋權屬于定安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原標題:定安縣2017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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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1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