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襄汾縣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66人】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關于認真做好2016年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襄組通字〔2016〕59號)精神,決定從全縣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名額為66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等詳見《襄汾縣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在村工作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方案》規定的基本條件。
6、符合考核招聘或考試招聘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招聘:
①長期不在崗的;
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③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④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的;
⑤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試招聘的方式進行招聘。
(一)考核招聘。對任職滿一個聘期、考核合格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大學生村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進行招聘。
①當選并擔任村(社區,下同)“兩委”副職以上職務滿3年;
②聘期考核1次以上;
③年度考核累計2年以上;
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學歷且獲得雙學士學位;
⑤獲得縣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
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大學生村官,根據人崗相適原則,填報招聘崗位,形成競爭的,增加筆試環節。
(二)考試招聘。對不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在崗大學生村官,采取考試招聘的方式進行招聘。以筆試和考核為主要內容。筆試內容以農村工作實際和大學生村官特點為主,測試實際工作能力。考核內容要體現大學生村官的日常工作和群眾認可情況,進行量化計分。其中,筆試成績達及格線的,方可確定為考核對象,并根據筆試、考核總成績,實行單列排隊擇優招聘。
四、招聘程序
分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要求
報名時間:2017年1月9日-1月10日下午6時。
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擔任農村“兩委”副職以上的,需提供任職或當選的原始文件;獲得縣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榮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襄汾縣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供3張近期一寸免冠紅底彩照。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