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郯城縣事業單位醫療衛生崗位招聘公告【招200人】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同時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含)以上,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筆試只考一科,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下午 14:00—16: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崗位計劃在9人(含)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招聘計劃為10-14人的,面試人數統一確定為28人)。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郯城縣政府網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
3、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面試結束以后,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郯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經審核,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再繳納面試考務費。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考察、體檢。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1、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2、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縣組織、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備案(其中,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按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選崗,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抽簽決定選崗先后次序)。因放棄選崗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聘用單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組織、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第30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郯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對于公立醫院確定的聘用人員按照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本簡章由郯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6017002
原標題:2017年郯城縣部分事業單位醫療衛生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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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郯城縣事業單位醫療衛生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docx
郯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