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平原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2017年平原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3人(具體招聘單位及要求詳見附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三)大學專科畢業生限平原縣常住戶口,大學本科畢業生限德州市常住戶口, 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崗位限山東省戶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戶口;在我縣服務的由省、市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限戶口;平原縣生源畢業生不限戶口;父母雙方或夫妻一方戶籍在平原的非平原縣戶籍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也可報考。
(四)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應聘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考生年齡須為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
(六)應聘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考生須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
(七)無違法亂紀行為。
符合報考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應聘的,可以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定向崗位。符合其他崗位條件要求的也可報考其他崗位,但二者只能選報一個。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平原縣常住戶口或平原縣兵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崗位。符合其他崗位條件要求的也可報考其他崗位,但二者只能選報一個。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包括已取得學歷、學位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七)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 1月19日9:00-22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 1月19日11:00-23日16:00
考生登錄平原縣政府網站(www.zgpingyuan.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考生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考生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初審通過的,報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2、初審時間:2017年1月19日11:00-23日16:00
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考生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平原縣政府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后,下載打印《平原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平原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前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限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崗位如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核減的招聘計劃調整到該單位專業不限的崗位招聘計劃內。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考生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1月23日前到平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平原縣青年路南首路西)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辦理確認時須攜帶《平原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平原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和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