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市茅箭區招聘安全生產協理員公告【12名】
四、考試
(一)筆試。是否組織筆試,由招聘單位視報名情況確定: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達到擬招聘人數2:1的,組織筆試,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70%),作文(占30%)。卷面滿分為100分。如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達不到2:1,不進行筆試,直接進行面試。
(二)面試。如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 1:1.5的比例從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
考試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如直接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從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簽訂勞動合同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上崗試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一個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對表現的可以續聘。
七、崗位職責及待遇
安全生產協理員的崗位職責是: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生產方針政策;協助安監員監督檢查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安監員對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為制止、責令整改;對轄區內存在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完成用人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招聘的安全生產監督協理員實行勞務派遣,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工資待遇等有關事項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十堰市茅箭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