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黑龍江哈爾濱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擬進入面試資格確認的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及有關通知精神,現就報考哈爾濱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一)報考市直行政機關考生(招考部門代碼:102001至1020024、102033、102034、102042至102065)
時間:2013年5月8日,上午9:00-11:30。地點:哈爾濱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號樓7樓會議室(道里區友誼路425號)。
(二)報考區縣行政機關考生(招考部門代碼:102025至102032、102035至102041、102066至102139)
時間:2013年5月9日,上午9:00-11:30。地點:哈爾濱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號樓7樓會議室(道里區友誼路425號)。
(三)報考市公安局考生(招考部門代碼:102140)
時間:2013年5月8日,9:00-11:30。地點:哈爾濱市百年老街酒店(道里區紅星街1號,與中央大街交匯處)。
二、參加資格確認的范圍
(一)參加資格確認的范圍。報考哈爾濱市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考生,根據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報考項目生崗位考生,需提前到省主管部門確認項目生資格。
(二)考生筆試成績需達到全省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要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5分。
三、有關要求
(一)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按指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如無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確認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二)考生需攜帶的材料。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畢業證、準考證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材料。招考對象限定為“社會在職”人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的相關證明(加蓋公章)。 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必須寫清楚學歷、所學專業及擬授學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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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考部門對外公開電話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