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瀘州市瀘縣城鄉環境管理局招聘40名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公告
7、不適合從事城市管理協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資待遇
1、試用期工資為1380元/月。
2、試用期滿合格的,基本工資為1380元/月,績效工資300元/月,加班等其他補助另計,并依法辦理社會保險和配備執法設備、服裝、培訓等。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上班期間。
2、報名地點:瀘縣城鎮管理監察隊(電話:0830-8183658)
3、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報名。
(二)報名的相關程序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如實、準確填寫《瀘縣城鎮管理監察隊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同時粘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一張。報考人員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需提供的證件及證明材料。報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提供相關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能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本人簡歷(全日制畢業至今的工作簡歷);(3)退役士兵、警察院校畢業生、持汽車或摩托車駕駛證的人員須持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4)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5)證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城鄉環境管理局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審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等環節。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報名者應如實填寫、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且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責任應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六、測試
(一)筆試
時間: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
地點:瀘縣城鄉環境管理局辦公樓一樓二會議室、三樓一會議室;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開考比例不得低于2:1,如果沒有達到2:1將按比例減少招聘名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