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惠州市博羅縣人民法院招聘20名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上述網站公布。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應變、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法院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或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須嚴格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縣人民法院嚴格參照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結束后,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與聘用
1.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縣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博羅縣人民法院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雇用,由勞務派譴公司與雇用人員簽訂合同。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1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書為A類)的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原標題:博羅縣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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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羅縣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