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事業單位:2013年綏陽縣考試招聘153名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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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權限,經縣招考辦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違法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6.在職人員在考核(政審)期間不能如實提供本人人事檔案的;
7.按照《招考簡章》不得報考的人員;
8.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綏陽門戶網和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部門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 按相關規定進行核實處理。
八、擇崗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進行限時自主擇崗,需要進行擇崗的職位詳見《綏陽縣2013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二)、(三)。如不按時參加限時自主擇崗的,視為自動放棄擇崗,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一)對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的,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將相關資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并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與新聘人員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并進行考核,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報主管部門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