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靈璧縣委員會選調機關人員公告【招1人】
經縣編委會研究,同意共青團靈璧縣委員會面向全縣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對象及條件
1.選調計劃:本次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1名(主要從事新媒體、網上共青團工作)。
2.選調對象:全縣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3.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符合組織、人事部門關于調任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中共黨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身體健康。
(5)同等條件下,具有共青團工作經歷的優先錄用。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及本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回避親屬關系和利害關系的。
(2)截至2017年1月1日,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或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3)受處間或影響期限未滿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6)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人員。
三、報名
1.時間:2017年1月16日至1月18日(8:00~11:30,14:30~17:30)。
2.地點:縣政務中心1119室(電話:6022597,聯系人:王淑怡)。
3.要求: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
(1)報名人員須填寫《靈璧縣2016年團縣委公開選調報名表》,報考人員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出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資格等處理。
(2)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
(3)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審核,經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4)近三年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和中央、國家部委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或榮譽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需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核發《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報考者持《面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報考職位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
五、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