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和靜縣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關于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的實施意見》(新黨辦發〔2016〕52號)、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17年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工作的通知》(新組電明字〔2017〕4號)、自治州黨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17年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工作的通知》(巴黨組發電〔2017〕8號)精神,現將2017年和靜縣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選條件
1、政治上強,始終與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樹牢“四個意識”,堅持“五個認同”,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與“三股勢力”作堅決斗爭。
2、能力上強,堅決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總目標,抓好中央和自治區、自治州黨委各項部署要求在本村貫徹落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作風上強,品行端正,辦事公道,廉潔奉公,作風正派,敢抓敢管。
4、連續任村黨組織書記3年以上,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50周歲以下,任期內集體或個人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群眾滿意率達80%以上。
5、在維護社會穩定、處置突發事件、增進民族團結以及推進脫貧攻堅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中央機關和國家部委及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可適當放寬任職年限、學歷和年齡限制。
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3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2、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案(事)件、暴恐案件、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任務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彈的,“星級化”創建評定為“5顆星”以下的;
3、近親屬和近姻親關系中有宗教極端思想或行為表現,或參與暴恐案件、“三非”活動,本人負有責任的;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行為,或參與、策劃、煽動群眾聚眾上訪或越級上訪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二、相關要求
1、2017年和靜縣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在自治州黨委組織部、編辦、人社局的統一組織指導下,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編辦、人社局等部門共同實施。
2、2017年和靜縣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分別進行推薦,與2017年自治區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考錄(招聘)工作分別推薦、同步推進、分別錄用(聘用)。
3、筆試、面試試卷由自治區考試中心單獨命制,筆試內容以自治區黨委重要會議精神、重大安排部署及《惠民政策明白冊》為主,面試內容以新疆村干部培訓“十講”內容為主,筆試、面試采用參試村黨組織書記母語和文字進行。
4、為減輕基層干部負擔,參加考試的報名考試費等均由自治區承擔,交通住宿等費用自理。
5、各鄉鎮黨委要廣泛宣傳動員,將招聘信息傳達到每個村、每名村黨組織書記、大學生村官,并根據村黨組織書記和大學生村官的書面申請情況,結合人選條件和要求,推薦招聘鄉鎮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初步人選。
6、鄉鎮黨委要于2017年1月26日前,將被推薦人員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表彰獎勵證書或文件的原件、復印件等書面材料報和靜縣委基層辦(以上書面材料均一式三份),并將《2017年自治州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推薦表》(見附件)、主要業績材料(2000字以內)電子版發送至和靜縣委基層辦郵箱xjhjjcb@126.com。
公告時間:2017年1月22日—1月26日
聯系人:竇新愛 聯系電話:5026400
原標題:關于2017年和靜縣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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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治州從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招聘)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推薦表.xls
中共和靜縣委組織部
中共和靜縣委基層辦
2017年1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