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寧波市杭州灣醫院招聘公告【招132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寧波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寧波市杭州灣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3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杭州灣新區(以下簡稱“新區”)位于寧波市域北部、杭州灣跨海大橋南岸,陸域面積353平方公里,海域面積350平方公里,是浙江省加快發展海洋經濟、建設“大產業大平臺大企業大項目”的戰略性平臺,也是浙江省15個產業集聚區之一和9大海洋經濟集聚區之一,區內設有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濕地公園、產城人融合示范區和省級高性能新材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省級海洋經濟集聚區。新區自2010年成立以來,地區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工業總產值、財政總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連年保持兩位數高速增長,年均增速達到25.2%、38.1%、23.1%、41.8%,成為全省全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2016年12月新區財政總收入超百億。在浙江省15個產業集聚區綜合考評中,新區實現五年四奪冠,走在浙江省大平臺建設的前列。“十三五”期間,新區將緊緊圍繞建設“一城四區”(即寧波杭州灣國際化濱海名城,先進制造集聚區、科技創新試驗區、健康休閑生態區、產城人融合示范區)的發展目標,以全面加快新型工業化、全域城市化、經濟生態化為發展主線,多角度對接上海和長三角,全面推進重大項目落地、新興產業培育、科技創新布局、濕地生態打造、公共服務配置,努力將新區打造成為浙江對外開放的“新門戶”、寧波經濟發展的“領頭羊”、寧波科技創新的“新地標”、寧波接軌上海的“橋頭堡”。
為打造寧波市北部醫療衛生中心,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創辦寧波市杭州灣醫院。寧波市杭州灣醫院系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全額投資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醫院按照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標準建設,規劃建筑面積約為20萬平方米,床位1200張,項目投資約14億元。醫院將建成一所花園式的、高效能的、現代化的、智能化的大型綜合性醫院。項目已于2014年12月開工建設,擬2017年底交付使用。
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創辦的寧波市杭州灣醫院目前委托寧波市第二醫院負責管理。寧波市第二醫院原名華美醫院,1843年由美國基督浸禮會傳教士馬高溫(D.J.Macgowan)興辦,迄今有174年歷史,是中國最早建立的西醫醫院之一。是浙江省內集醫療、教學、科研于一體的現代化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醫院現為寧波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溫州醫學院等醫學院校的教學醫院,亞洲國際緊急救援中心(AEA)的網絡醫院。醫院實際開放床2100張,共設42個臨床科室,12個醫技科室,醫院擁有各種大型醫療診斷設備,綜合實力及各??圃\療技術在浙東地區居先進水平。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
注: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需在2017年9月30日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考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除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崗位外,其他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執業資格、規培合格證書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高層次人才招聘辦法: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通過向寧波市第二醫院(杭州灣院區)人事科投遞簡歷報名,郵箱ABC83870619@163.COM。招聘采取筆試或面試的辦法進行,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二)本科學歷公開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0日上午(周五)在寧波市國際會展中心第28屆大中專畢業生洽談會現場,2月13日(周一)2月14日(周二)(在二院報名地點)(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 寧波市第二醫院5號樓對門--(寧波市西北街30號-寧波衛生繼續教育學院技能培訓四樓—寧波市杭州灣醫院人事科 ,電話:0574-83874428,聯系人:史老師。
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市新區管委會網站或寧波市衛生計生委網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隨帶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外語證書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
海(境)外留學回國(境)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