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遴選公告【招5人】
因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貴州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報經縣委同意,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決定面向全縣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5名。其中,行政編制3名,事業編制2名。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
(二)遴選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團結合作,作風嚴謹,吃苦耐勞,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含掛職、駐村,時間可以合并計算),198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遴選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進行。參加遴選的須經所在單位簽字批準,報名時提供以下資料:
1.《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遴選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含電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是公務員身份(參公人員)的要有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等有關資料復印件各一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3.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2張。
請各單位認真審核報名人選的資格條件,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有效。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審查工作相關規定及遴選資格條件有關要求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意見報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討論,按部務會研究決定調整本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考試
遴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筆試由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結合組織工作要求,突出實踐需要,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和組工干部必備知識,滿分為10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