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福建廈門市兒童醫院補充編內人員招聘公告【招29人】
2、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初審是對照考生提交的信息與崗位條件要求進行比對初審。初審時間為2月10日上午8:00—2月28日上午12:00法定上班時間,由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組織相關專家團隊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2月10日上午8:00—2月28日下午15:00登錄廈門市兒童醫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2月10日上午8:00—2月28日下午17:00(注:法定上班時間)前通過電話或郵件申訴,聯系人:吳老師,聯系電話為0592-2529572,郵箱地址:xmsetyyhr@163.com。
4、應聘登記表打印: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者,請于2月10日上午起自行上網打印應聘登記表。
5、 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比例未達到開考條件而取消的,由招聘單位在廈門市兒童醫院網站進行公告。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招聘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招聘組織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準許符合條件的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但當符合條件的人數與擬聘用人數比例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醫師崗位如需筆試,其筆試科目為崗位相關知識、專業英語測試,其它筆試科目為崗位相關知識,每科卷面分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
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須自行上網打印應聘登記表,并持該表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等信息將通過廈門市兒童醫院(http://www.xmsetyy.cn/)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
3.加分規定
(1)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服務期為1年且期滿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務期為2年但服務1年以上不滿2年的人員),報考市屬事業單位不加分。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指參加國家或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服務期1年以上且于報名截止日前期滿考核合格的具有廈門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廈門生源高校畢業生。
(2)從福建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福建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筆試卷面分加分:服役滿13年以上的轉業、復員士官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轉業、復員士官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復員士官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復員士官加2分;榮立二等功以上轉業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榮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獲得士官和士兵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且退役后繼續完成學業的,畢業后2年內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后2年內加5分。本項加分可累計計算,但累計不得超過10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享受筆試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加分僅限于筆試卷面分,免筆試人員在專業測試、面試環節均不享受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筆試前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前往廈門市兒童醫院行政樓205室人力資源部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逾期視為棄權。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廈門市的可持身份證、退伍證前往廈門市民政局安置辦開具證明(聯系電話0592-2892062;安置在廈門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開具證明)。
②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提供以下材料:組織實施相應項目的機構出具的服務基層期滿考核合格證書(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戶籍或福建生源證明材料。
4.筆試成績查詢
醫師崗位筆試成績由崗位相關知識及專業英語筆試卷面分各乘以50%再加上各項加分折算而成。其他崗位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廈門市兒童醫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復核
面試前,所有擬進入面試人選由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組織相關專家團隊進行資格條件復核。具體時間、地點等屆時詳見廈門市兒童醫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考務信息通知。通過面試資格復核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1.進入資格復核的人選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裝訂成冊:
1)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聘登記表、個人簡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公章的在校期間的成績單、身份證、戶籍證明。已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請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如通過2016年執業醫師考試,請提供網絡分數打印件。
2)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聘登記表、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已經輪轉過的臨床科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況證明。已經獲得的執業醫師資格證。
3)符合加分優惠政策的證明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