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廣西崇左市憑祥市招聘公告(筆試部分)【159名】
(三)體檢由中共憑祥市委員會組織部、憑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八、公示
從考核、體檢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序以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人員,報2013年憑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廣西憑祥市政府網(http://www.pxzf.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及時進行復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選。
九、人員聘用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擬聘人員填寫《憑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中共憑祥市委員會組織部、憑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
(二)經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聘用的人員,由中共憑祥市委員會組織部、憑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辦理聘用、手續。
(三)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十、組織紀律
(一)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招聘工作實行公務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事業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7、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在2年內禁止參加應聘事業單位崗位和參加錄用公務員考試。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本簡章由中共憑祥市委員會組織部、憑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71-8520501(中共憑祥市委員會組織部干部股)
0771-8530376(憑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專技股)
0771-8535822(憑祥市教育局人教股)
附:2013年崇左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筆試部分).xls
中共憑祥市委員會組織部
憑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3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