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寧市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駕駛員招聘公告【招1人】
海寧市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是海寧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員(崗位合同工編制)1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責任心強,能服從組織安排。
2.持有機動車輛駕駛證C照及以上,駕駛期間未出現過負主要責任的交通安全事故。
3.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有一定的文字組織能力,專業不限。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
5.身體健康,符合有關體檢標準。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至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6?30。
3.報名地點:市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地址:海寧市行政中心1號樓10222室)
三、招聘錄用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海寧市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一份。
2.如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超過10人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社會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成績從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綜合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如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10人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
3.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次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數。體檢工作參照機動車駕駛人員體檢標準進行,凡體檢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取消錄用資格,按綜合成績依次替補。
4.組織考察。對體檢合格的錄用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和規定程序依次替補。
四、聘用
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288690
監督電話:0573-87287683
原標題:市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駕駛員招聘公告
海寧市機關車輛管理服務中心
2017年2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