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3年山東省濰坊昌樂縣事業單位招聘81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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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濰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昌樂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正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本科學歷人員須是昌樂戶籍,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在昌樂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人員不限戶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優良;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
4、本科學歷人員年齡28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招聘崗位不限年齡;
5、定向招聘崗位限在昌樂服務滿二年(2011年及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 “三支一扶”人員,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或辭退的人員;上學期間受相關處分未解除或因處分不能在規定學制內獲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身體不健康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昌樂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