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安徽合肥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
其中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B類崗位按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按人社部門統一的時間要求,實行由市直主管部門等額有效遞補方式,累計不超過兩次,兩次統一遞補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
各市直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報批
1、擬聘人員統一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市人社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由各市直主管部門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
3、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聘用手續、待遇
1、根據市人社部門的批復,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待遇:用人單位為所聘人員辦理企業養老保險,在聘期間,與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實行同崗同酬。
四、其它
(一)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二)咨詢電話
0551-63509928(合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