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衢州市第三醫院赴內蒙古醫科大學招聘應屆畢業生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四)筆試
符合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進編條件的對象和緊缺崗位(醫學影像崗位)不參加筆試外,其他報考對象均須筆試,筆試內容為醫學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市衛生計生委統一組織。
(五)面試
筆試結束后,參加筆試的人員,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衢州市衛生計生委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不參加筆試的人員,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市衛生計生委根據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形式按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的命題和面試組織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衢州市衛生計生委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參加筆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不參加筆試人員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2、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3、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替補,體檢工作在紀檢人員的監督下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七)考核
按衢委辦(2007)90號文件和參照公務員招考考核辦法,以及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補。
(八)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錄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與擬錄用對象簽訂協議書,錄用對象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畢業證書,并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如不能如期取得畢業證者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前放棄、取消錄用者可依次替補,整個招聘過程中替補只限一次。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
四、嚴肅紀律、抓好落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突出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招聘過程的每個環節中,嚴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號)、浙人才[2007]184號、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執行,自覺接受廣大考生、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及紀檢部門的監督。嚴肅紀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原標題:市第三醫院赴內蒙古醫科大學招聘2017年應屆畢業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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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衢州市衛生計生委
2017年3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