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桑植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招25人】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推動人才隊伍提質升級,順利推動“百名人才入桑”計劃,更好地服務“旅游融合、產業扶貧、綠色發展”建設,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張家界市引進、培養和使用人才暫行規定》(張發〔2009〕10號)等文件規定,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2017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25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引進人才計劃共計25名,詳情見附件1《2017年度桑植縣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職位表》。
二、引進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年齡等與引進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具有教育部認可的同等學歷學位;
(三)在本縣轄區以外工作或已離開我縣工作兩年以上(事業單位引進人才以是否進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為標準)。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①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②曾被開除公職的;③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④尚在黨紀、政紀影響期內的;⑤在各類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⑥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或不得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事業單位集中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8日-3月31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或通過電子郵件發報名資料的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報名和資格初審,各人才引進單位全程參與資格審核。
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請填寫《2017年度桑植縣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登記表》。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出具本人學生證或院系相關證明,海外留學生應提供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博士除外)。
(二)資格復核
縣人才資格確認審查小組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統一資格復核。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一旦發現有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人員即取消引進資格。
(三)考試(筆試和面試)
考試包含筆試和面試。根據不同單位和崗位要求,由各人才引進單位自主組織考試,確定考試形式。筆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面試主要測試專業能力,面試可采取專業知識答辯、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等有效形式進行。
考試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高于60分的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考察程序。如果出現高層次人才和其他專業人才同時報考事業單位同一崗位的情形,則優先聘用高層次人才。
(四)體檢、考核考察
根據崗位引進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核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在所報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核考察重點是對擬引進人才的適崗能力和遵紀守法情況作出結論,可采用實踐考核等方式進行。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各人才引進單位上報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研究確定聘用人員。人員確定后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引進人才報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引進的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從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