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國家體育總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8人】
九、聘用與簽約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及簽約手續。
十、備案及總結
招聘單位按照要求上報聘用人員信息,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十一、紀律與監督
(一)回避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紀律
對有下列情形的,將由體育總局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
(三)監督
體育總局人事司、駐體育總局紀檢組將對招聘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接受社會的監督舉報。投訴、舉報電話可查詢招聘專欄中的《國家體育總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春季)監督、咨詢電話》。
十二、報名者的承諾義務
凡是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均應做出或視同已做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在報名及整個應聘過程中陳述內容、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本人在進入面試、考核、體檢及擬聘用等階段時,能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或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在規定時限內自行解決與原單位之間的有關問題。
(三)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并認可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關于信息公開的規定;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因個人信息公開可能給本人帶來的不良影響,并承諾獨自承擔因此而帶來的后果(個人信息公開的方式、內容、范圍等均將嚴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圍內)。
如報考者不能承諾以上義務,或有違反以上義務的情況,視為報名者放棄參加本次招聘。招聘單位也有權隨時終止報名者的應聘資格。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發布渠道為中國體育人才網(人力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tyrc.org.cn),重要信息也將在中國體育信息網(體育總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sport.gov.cn)上刊登。
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信息都將在中國體育人才網“公開招聘”專欄中公布。工作安排如有變動,也將通過網絡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留意。
(二)關于考務、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在公開招聘專欄中查詢,也可咨詢體育總局人力中心(咨詢電話:87182005、67159766)。關于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崗位條件及報名等方面的信息可直接咨詢各招聘單位(聯系人及電話詳見崗位情況一覽表);筆試結束后的面試、考核、體檢等方面工作請直接與各招聘單位聯系。
原標題:國家體育總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春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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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家體育總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春季)崗位一覽表.xls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