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荊州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通知
2017年6月18日:
上午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監考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提醒應試人員注意如下事項: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考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題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見附件)
七、考區設置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由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安排考區。
八、考試大綱、教材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及時通知考生。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九、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2個科目61元/人·科、《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65元/人·科。
各地人社、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原標題:關于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點擊下載>>>
2017年荊州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
荊州市人事考試院
2017年3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