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江津區衛生事業單位招聘160人簡章
為加強江津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江津區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29個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6名(詳見附件1);5個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34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 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2017年3月15日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2017年3月15日為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工作經歷有關事項
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四)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15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六)服務期限有關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周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周年。未滿服務期,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附件1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7年3月16日9:00至3月23日18:00期間登錄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入“網絡報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 初審報考資格。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并打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7年3月24日18: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4.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7年3月27日9: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 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6.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7年4月6日9:00起至4月9日9:00登錄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現場報名
報考附件2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7年4月12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報名地點: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
考生須持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持《報名推薦表》(見附件3),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4),攜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名。考生本人無法前往報名的,可將上述資料交與被委托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限報考附件1的考生)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崗位序號25-26、37-38、46的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其他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綜合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衛生)》大綱以2017年2月13日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專業科目測試內容詳見附件1。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兩科滿分各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不按規定時間、地點進入考場的,視為放棄本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江津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布。
考生可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一號)和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自愿購買《綜合基礎知識》、《管理基礎知識》和《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其他復習資料自行準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