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5人】
江蘇省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為淮安市集醫療、教學、科研于一體的三級乙等醫院。為適應醫院發展需要,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并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5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2017年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及崗位要求的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含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其中專業條件按類設置的,按《2017年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或相似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其中:所有考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3. 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表》)。
5. 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二年內取得相關執業資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擇優、競爭”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工作有關規定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先投檔后確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投遞自薦材料(簡歷投遞郵箱:jshasyrsk@163.com),由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在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根據崗位報名人數按專業分類分批組織考試,已招滿的崗位不再接受投檔,投檔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31日。報名咨詢電話:0517-80321809。
2、由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對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自薦材料進行審查,符合崗位條件的,由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根據應聘人員就讀、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綜合情況進行初步篩選,擇優確定并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人員。
3、參加面試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原件、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張,按通知要求時間到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淮安市清江浦區延安東路128號)人事科行政樓三樓現場確認報名,聯系電話:0517-80321809,聯系人:周進。
(二)考試
1、考試采取專業化面試方式,由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按專業分類分批組織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從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由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國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崗位的考生,其身體條件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由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在職人員參加考察前須在規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不能按要求按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取消其考察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考察等情況出現缺額時,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