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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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市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根據《兵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三師黨委組織部、三師人事局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全師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其中,師市事業單位20名,圖木舒克市治安巡警隊工作人員80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七)具備規定的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對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二)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
(三)新疆生源的內地高校畢業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畢業生;
(五)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七)圖木舒克市治安巡警隊工作人員招聘對象:
①南疆戶籍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②南疆戶籍駐疆部隊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
③蘭州軍區駐疆部隊、駐疆武警部隊非新疆戶籍退伍軍人高中以上學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期未滿半年的四項目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事業單位正式聘用合同期未滿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