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信陽新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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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并報上級批準,2013年新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安文職人員。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和往屆畢業生;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在職人員及其他社會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招聘單位有年齡要求的,按年齡要求,沒年齡要求的一律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間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戶籍:具有新縣常住戶口或系新縣籍生源,以及符合以下條件人員戶籍不受限制:①父母或配偶是新縣常住戶口的; ②在新縣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工作滿兩年以上的; ③在新縣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 ④報考縣人民醫院臨床醫學、麻醉崗位的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共衛生、臨床醫學崗位的;
6.學歷: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