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麻栗坡縣國土資源局選調緊缺崗位人員公告【招5人】
(四)加分條件
在近4年年度考核中(2013至2016年),每一年被考核為“”等次的加1分(最多加4分)。2016年1月以來受處級以上單位表彰的加1分,受廳級單位表彰的加2分,受省部級單位表彰的加3分,受省部級以上單位表彰的加5分,同一事項受多級表彰獎勵的不進行累加,取別的表彰加分。在鄉鎮連續工作滿6年(含6年)至8年(含8年)的加2分,9年(含9年)至10年(含10年)的加3分,11年(含11年)以上的加4分。退伍、轉業安置軍人加1分。條件中考核為“”等次和受表彰的可累計加分。基層工作時間取值加分(基層工作加分條件僅限現在在非城區單位工作的人員且是最后一次連續在非城區單位工作時間,基層工作時間計算日期截至2017年3月31日)。安置在鄉鎮工作的退役士兵,其工齡認定時間視同為在鄉鎮工作時間。
(五)綜合成績計算。
1.面試成績達最低分數線的: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加分分數;
2.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分數線的: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六)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次日在麻栗坡縣政務網(www.ynmlp.gov.cn)公布,成績公示期為3天,在成績公布期內,如考生對分數有疑問的,可書面向縣紀委監察局申請查分。
五、確定考察對象及組織考察
(一)確定考察對象。在最低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考察人選并進行公示。如遇綜合成績并列的情形,按照面試成績、基層工作年限、受表彰獎勵層次優先的順序確定擬考察人選。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反映問題屬實的,取消考察資格,不順延考察。
(二)組織考察。由麻栗坡縣國土資源局根據崗位要求,采取到單位實地考察的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并形成考察結果。考察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考察結果為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選調程序,不順延考察。
六、公示和調動
麻栗坡縣國土資源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麻栗坡縣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選調工作由麻栗坡縣國土資源局具體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參與指導,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
(二)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選調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反考試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取消面試資格或選調資格;已經選調的,一經查實,予以清退,2017年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三年內不得參加麻栗坡縣城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考試;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咨詢電話:麻栗坡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6622160。
原標題:麻栗坡縣國土資源局2017年公開選調緊缺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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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縣國土資源局
2017年4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