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荊門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引進公告
荊門位于湖北中部,素有“荊楚門戶”之稱,現轄2縣1市4區,面積1.24萬平方公里,人口300萬。荊門歷史文化悠久,生態環境優良,是中國旅游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荊門產業基礎良好,是我國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全國首批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連續七屆獲評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城市,連續12年被評為全省“A級金融信用市”。荊門交通便捷,園區功能完善,現有工業特色產業集聚區20家(高新區1家、省級經濟開發區 8家),農業特色產業園區10家,產業眾創空間25家(孵化器3家、省級眾創空間5家),院士工作站32家,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25個,各類物流園24個,被美國《福布斯》評為中國最宜開設工廠的20個城市之一,被《第一財經》評為全國地級城市成長競爭力第5位。2016年,全市固定資產增幅、實有企業類市場主體總量增長率、公共資源交易量增幅、全國城市綜合信用排名均居全省第一。
為構筑人才高地,充分發揮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對于產業轉型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荊門市委、市政府出臺了《促進招商引資推動創新發展十項政策清單(2017年版)》,廣攬海內外英才來荊門創新創業。現就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公告如下:
一、引進重點領域
堅持“立足產業發展、突出急需緊缺、聚焦新興領域”的原則,重點圍繞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農產品加工、化工、電子信息、大健康、再生資源利用與環保等七大主導產業,加快引進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為實現荊門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人才支撐。
二、引進對象和條件
(一)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一般為在行業內有較強影響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技術成果有較好產業化開發潛力,獲得科技技術成果認定,能引領地方經濟發展的人才或團隊。主要包括:國家“”或“萬人計劃”人選,中科院“百人計劃”人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教授,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完成人,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完成人,世界職業技能大賽前三名獲得者,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近三年全球500強企業和世界品牌500強企業總部高管人才,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
(二)高端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一般為在某一領域造詣較深,擁有可產業化的科技成果或專利技術,獲得省級科技技術成果認定,能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或團隊。主要包括: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湖北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人選、湖北省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以上獎項完成人、湖北省創新創業戰略團隊培育計劃入選項目帶頭人以及在外省(市)獲得相應榮譽或資質的人才,高校及科研院所擁有可轉化科研成果的專家人才,全國技術能手,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近三年中國500強企業、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榜單企業高管人才,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
(三)成長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一般為符合荊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項目發展前景和企業成長性較好,能帶動地方某一領域產業升級的人才或團隊。主要包括:創辦科技型企業的人才,掌握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的人才,海外知名高校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的海歸人才,知名企業高管人才,湖北省首席技師、技術能手稱號獲得者,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
三、引進扶持政策
1.啟動資助。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在荊領辦創辦實體的,經評審認定,給予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300萬元,高端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200萬元,成長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80萬元的一筆項目啟動資金支持。
2.場地補助。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入駐創新創業載體的,分別提供不低于500、300、200平方米的創業場所,第1年場租全額補貼,第2-3年補貼50%。入駐產業園區的,第1年免費提供生產廠房,第2-3年減半收取場租費,并按項目初期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股權投資支持。需要生產性建設用地的,按照工業用地標準優先供地。
3.重資產建設。領辦創辦企業固定資產一次性投資達到一定規模,經評審認定給予重資產建設支持。由政府代建項目廠房及廠區道路、通訊、水、電等基礎設施,或代購生產設備等重資產。
4.稅收獎勵。領辦創辦符合我市主導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投產后前3年按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給予獎勵,后3年按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
5.成本補貼。對領辦創辦工業企業,當年上繳稅收在5000萬元以上的,可對企業貨物物流運輸費用,按照年物流運輸費用總額10%的比例給予財政補貼,累計補貼不超過5年,每年補貼額度不超過300萬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