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潭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含民政局系統等)招聘(含人才引進)公告【招303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湘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潭人社發[2012]63號),現就我市2017年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含民政局系統、高新區、昭山示范區衛生系統,下同)公開招聘(含人才引進)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含人才引進)共 303名(含民政局系統、高新區、昭山示范區衛生系統25人)。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2017年湘潭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崗位表(含民政系統、高新區、昭山示范區)》、《2017年湘潭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計劃與崗位表(含民政系統)》。詳情可查詢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湘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http://wsjsw.xiangtan.gov.cn/)。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7日至1999年4月17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學歷所對應的專業。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考試崗位專業要求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和崗位專業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并報市人社部門認定。
6.專業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招聘(引進)崗位條件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它情形依此類推)。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及交費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2∶00
交費時間為2017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5∶00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報名網站: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