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金湖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7人】
(三)資格復審、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
1、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人選的確定: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確定擬參加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人選。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參加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人選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進入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
進入擬參加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的、網上報名提供虛假信息的,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進入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在金湖縣政府網首頁“公告公示”欄公布;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專業能力測試:
(1)應聘金湖縣教育局崗位(崗位代碼:14001)的人員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專業能力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2)參加專業能力測試的考生,按規定時間領取《專業能力測試通知書》。
(3)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專業能力測試通知書》。考生須攜帶《專業能力測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專業能力測試。
4、面試:
(1)應聘金湖縣教育局崗位(崗位代碼:14001)和金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崗位(崗位代碼:15001-15004)的人員采取專業化面試,應聘其他崗位人員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2)參加面試的考生,按規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忌殧y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面試。
(4)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應聘金湖縣教育局崗位(崗位代碼:14001)的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應聘金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崗位(崗位代碼:15001-15004)的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應聘其它崗位的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崗位取面試成績高者,下同),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金湖縣政府網首頁“公告公示”欄公布。
體檢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報考國家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行業(工種)崗位的考生,其身體條件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和金湖縣政府網首頁“公告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事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應聘同崗位人員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照擬聘用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用人員依次進行自主選崗。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選的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等出現缺額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金湖縣紀委、監察局:0517—86882483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紀委:0517—86883668
本公告由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7—86896952;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517—83671403,83668563(淮安市)。
原標題:2017年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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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4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