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花垣縣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招聘35人簡章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花垣縣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計劃
詳見《2017年花垣縣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申報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25日至1999年4月25日期間出生)。
6.招聘范圍面向花垣縣的,報考者常住戶口在花垣縣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前戶籍是花垣縣戶籍,戶籍認定時間以2017年4月10日前為準。招聘范圍面向社會的,報考者不受戶籍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原已取得學歷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與事業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方法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花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及張貼向社會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