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河池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87人】
為滿足河池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河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河政辦發〔2010〕40號)和《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2017年度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15號)要求,決定組織實施河池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全市11個縣(市、區)和33個市直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912個崗位1087人,其中筆試840個崗位1001人,免筆試72個崗位86人。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公開招聘其他條件要求
(一)中專(含中技、高中)學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必須為河池市。
??茖W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必須為廣西。
本科學歷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不受限制。
(二)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生村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須在河池服務期滿或服務滿2年且在崗、考核稱職(合格)。“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城區和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黨建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人員。
2.報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生村官”崗位的,報考者只可報考本人工作地所在縣(市、區)的崗位,不得跨縣(市、區)報考。
(三)報考“定向招聘部隊退役士兵”崗位的,生(兵)源地或戶籍必須為河池市。
曾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生村官”、“部隊退役士兵”,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生村官”、“ 部隊退役士兵”的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2017年4月15日前取得畢業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五)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按桂人社發〔2011〕136號精神,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 用人新機制,統一納入崗位管理制度和全員聘用制度管理。
(六)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5日至1999年4月15日期間出生);報考演員、播音員崗位人員,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報考縣鄉及以下崗位人員、“部隊退役士兵”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鄉鎮衛生院招聘醫師崗位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技師(二級職業技能資格)以上資格人員、碩士學位以上人員、報考定向招聘“駐河池部隊隨軍家屬”崗位人員、報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選拔大中專畢業生村官”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高級技師以上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6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體崗位報考條件以《河池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為準。
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的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已錄用為公務員、聘用為河池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2年(含試用期內)或未滿原報考崗位服務期限要求的;
6.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現役、錄(聘)用年限、辭退、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4月1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公開招聘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