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來賓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43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來政辦發〔2012〕186號)的有關規定,我市定于2017年6月3日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1043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3日~1999年6月3日期間出生)。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定向招聘隨軍家屬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6月3日以后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崗位詳見《來賓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八)定向招聘隨軍家屬人員的崗位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隨隊手續的駐來賓市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且隨軍家屬為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使用后勤控制數)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試用期未滿的;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出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6月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考程序
(一)報名。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者登錄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網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EdldG)或登陸來賓人才網(http://lb.gxrc.com/)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查詢、繳費、打印《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
1.招聘崗位查詢。各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考者對崗位資格條件及備注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計劃表》)。
2.網上報名。報考者在報名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待資格審查通過后上傳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大小為30KB以下)。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須仔細閱讀、理解崗位資格條件,認真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在網上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準確、有效。因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和面試資格審查、復審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
在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單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考生所學核心課程與單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此項由考生在報名時自行舉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