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來賓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43人】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者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及上報審批材料時間:2017年9月中旬前。
(三)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審批時間:2017年9月下旬前。
六、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因審查不嚴允許資格條件不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等環節引發糾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審查人員和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四)招聘單位嚴格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參與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環節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的,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者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考察時參考。
1.發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2.發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3.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4.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七、有關說明
(一)報考者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來賓人才網發布的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應屆畢業生”指2017年畢業或尚在兩年擇業期(從畢業證簽發之日起順延兩年)內,符合崗位條件的畢業生。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
本公告由來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來賓市委組織部:0772-4278960
來賓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來賓市:0772-4271588
監督電話:0772-4278506
原標題:來賓市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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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
中共來賓市委組織部 來賓市人力資源和社
2017年4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