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來賓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87人】
(二)面試
1.面試比例。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選;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需進人的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及無法開考的崗位統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
公布時間:2017年7月中旬前。
2.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公布后,招聘單位要及時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內將本人的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配送(以郵戳為準)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畢業證和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加蓋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逾期將視為放棄聘用。)、職稱證、執(職)業資格證、隨軍家屬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報考者不在規定時間寄送審查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從同崗位筆試總成績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考生應提供書面申請,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記錄并簽字確認。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7月下旬前。
3.確定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即確定為面試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匯總,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在來賓人才網公布。招聘單位同時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人選公布時間:2017年8月上旬前。
4.現場驗證。面試當天,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全部審查材料原件,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場面試。驗證時,考生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現證件及材料不齊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由面試組織實施部門取消其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5.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內容主要為崗位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知識。根據招聘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考評、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法,主要測評考生的業務素質、專業知識應用和潛在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具體形式由組織實施部門確定。
6.面試的組織管理。市直單位的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市、區)單位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政府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組織單位在筆試工作結束后制定面試工作方案,送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面試考官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委派人員、外單位專家7人組成。招聘崗位專業性較強的,專家成員不得少于2人。考官組成人員須報主管部門核準,并報市人社局備案。面試嚴格執行考官資格制度。未經培訓,沒有考官資格的人員不得擔任面試考官。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面試期間,對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官、考生和考場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或單位、籍貫、父母工作單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
7.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書面或電話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錄來賓人才網查看面試公告。
面試時間:2017年8月下旬前。
8.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當天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應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試成績及崗位排名。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方為合格。考生成績均達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經市人社局批準,報考少數民族、艱苦邊遠地區、緊缺崗位、定向招聘隨軍家屬人員崗位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降低5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
9.面試組織實施部門要對面試考場的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1年以上,以備查看。
10.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
四、體檢和考核
招聘單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和考核人選1:1的比例,從總成績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相同崗位出現兩人以上總成績并列時,則確定面試成績者為體檢、考核人選;出現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同時并列時,則確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者為體檢、考核人選;
(一)體檢。市直單位的體檢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縣(市、區)單位由縣(市、區)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和復檢應在來政人發〔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負擔。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困難家庭畢業生免繳體檢費,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核。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核組,按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2007〕40號)的有關規定,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核材料,同時對考核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核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可從同崗位總成績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核時間:2017年9月上旬前。
五、審批和聘用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的總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在來賓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域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專業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審批,待查實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