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胸科醫院招聘公告【招42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執行。體檢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在年度經費預算中支出。
考察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執行。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面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二)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三)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應聘時暫時沒有取得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在本招聘年內取得學位,否則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其錄用資格。
(二)持有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三)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執行。
九、其他
(一)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三)監督電話:020-83493359,020-81083390
(四)咨詢電話:020-83586363, 020-83590195
原標題: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胸科醫院2017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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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胸科醫院第一批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