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集美區輝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招11人】
六、辦理錄用手續
(一)根據崗位要求以及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審核,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集美區政府官方網站 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錄用人員基本情況。
(二)公示結果無異議,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車管所負責日常管理使用,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政府購買服務每人經費均為54500元/年(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管理費和服裝費等組成,并按規定繳交社會保險)。
七、其它事項
(一)年齡、戶籍、資格證書的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4月2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2年4月2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畢業學歷(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對應的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17屆畢業生可持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報名。
本科及以下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否則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四)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或雙學歷(位)中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報考的,其學歷(位)應于報名時可在學歷學位網上查詢確認結果。
(五)集美區戶籍不含在集美區的各類學生集體戶口。
(六)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工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錄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七)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八)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考試簡章的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招聘單位會同用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后決定。
原標題:廈門輝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考試簡章(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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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輝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