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石峰區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20人】
(4)事業單位聘用登記表復印件(需組織人事部門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印章);
(5)能證明符合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的有關工作經歷、文稿、資格證書等方面材料;
(6)承諾書(本人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參考格式見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點報名,逾期不再補報;選調后服從安排自愿接受二次分配;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進入考試環節。
(三)資格審核
人社部門根據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者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四) 組織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主要為文字綜合能力及崗位相關知識,具體考試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和準考證通知為準。
崗位選調人數與符合該崗位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達到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半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選調人員勝任相關崗位的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等。
面試入圍人選按照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如擬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一并納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選調。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五) 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的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標準執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依據職位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選調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決定擬選調人員,分別在石峰區政府門戶網(http://www.shifeng.gov.cn)、石峰發布(微信平臺)和株洲人事考試網(http://www.zzrsk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本次選調人員的職務層次均為管理九級。
六、紀律監督
整個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株洲市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股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22629700(人事股)
監督電話:0731-22629957(監察局)
原標題:2017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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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株 洲 市 石 峰 區 委組織部
株洲市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