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業單位:2013年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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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株人社發[2011]16號)要求,經縣編委會議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1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同時具備下表所列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方案公示方式及時間
此方案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茶陵縣政府公眾信息網、茶陵縣電視臺同時進行公告。
公告時間: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22日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2日
3、報名地點:茶陵縣人事局。
4、報名要求:報名對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張。報名費200元。大學生村官報名時需提供由縣委組織部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審查工作分初審和復審。
1、初審: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進行,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由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集中進行,在復審中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
3、當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開考比例時,將相應調減招考計劃。其中檢驗、影像專業職位不受3:1比例限制。
(四)考試
崗位1、崗位2不進行筆試,以專業測試成績為總成績。
衛生系統(崗位24除外)醫護人員職位不進行面試,以筆試成績為總成績。當入圍人數最后一名出現并列超過計劃招聘的并列人員加面試確定。
其它崗位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崗位13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30%和7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