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龍門縣鄉鎮(街道辦)殘疾人專職委員招聘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殘疾人基層組織建設,加快推進我縣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根據廣東省殘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鄉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建設及落實人員待遇的通知》(粵殘聯[2016]27號)和市殘聯、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下發《惠州市鄉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選聘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惠市殘聯[2016]74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向全縣公開招聘鄉鎮(街道辦)殘疾人專職委員10名。現將有關系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高中(含中專、中技)以上畢業生,各鄉鎮(街道辦)選聘殘疾人專職委員各1名。
年齡在18周歲至40周歲,目前在聘在崗的各鄉鎮(街道辦)殘疾人專職委員工作的,經縣殘聯考核評估,確實勝任專職委員崗位工作的,學歷可放寬到初中文化程度,年齡可放寬到女性45周歲以下、男性50周歲以下。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殘疾人專職委員,工資及福利等待遇為2000元/月(含社保、醫保)的工資標準。
三、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作風正派,在殘疾人中有較高威信。
2、熟悉殘疾人工作業務知識和計算機操作,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表達溝通能力,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
3.具有本鄉鎮(街道辦)常住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三、四級肢體殘疾人,四級視力和聽力殘疾人,智力、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是指和殘疾人有直接血統關系或者婚姻關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四、招聘原則、范圍和方式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全縣所有鄉鎮(街道辦)殘疾人專職委員均實行公開競聘,競爭上崗。
2.堅持戶籍屬地原則。選聘的殘疾人專職委員(含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均須在本鄉鎮(街道辦)內產生(以戶籍為準)。
3.全縣各鄉鎮(街道辦)殘疾人專職委員選聘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殘聯遴選、推薦人員、面試,審核。
4.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擔任專職委員的,原則上不得超過全縣專職委員總數的20%(如果殘疾人直系親屬超過2名(含2名)的,則從全縣殘疾人直系親屬中從到低分確定2名為體檢對象。如:殘疾人直系親屬前2名給其他2個鎮聘用,則從第3個鎮開始不再確定殘疾人直系親屬為體檢對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龍門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龍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上公布,公告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結束止。
(二)接受報名
2017年5月2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地點: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或智力、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可到戶口所在的鄉鎮(街道辦)殘聯報名。
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龍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下載、填報《龍門縣公開招聘鎮級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表》(雙面打印2份)或到鄉鎮(街道辦)殘聯領取、填報;
2. 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和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照4張;
4.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要求:
1.本人殘疾人的:報名時提供《龍門縣公開招聘鎮級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表》(可在附件下載)一式二份,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和殘疾證原件及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統一為A4紙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張。
2.本人是殘疾人直系親屬的:報名時提供《龍門縣公開招聘鎮級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表》(可在附件下載)一式二份,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和直系親屬殘疾證原件及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統一為A4紙格式),提供能夠證明本人與殘疾人是直系親屬的證明材料,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張。
3.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報名結束后,由各鄉鎮(街道辦)殘聯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非報考人員本人報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審查。按公告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各種證件進行比對審查。審查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報名資料確認后,發放《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