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嘉定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及本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17年嘉定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9名。報名與筆試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組織實施。
一、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3、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 6月30日。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提供虛假材料和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5、本區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當年報考的,不受戶籍限制,既可報考應屆崗位,也可報考非應屆崗位,且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本區當年度部隊退役士官和駐滬部隊隨軍家屬的筆試總成績加2分。
6、最低工作年限和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按實計算。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4日10:00至4月28日16: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報名前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在崗位報名確認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限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考試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3、準考證下載時間:2017年5月31日10:00至6月2日16:00,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4、特別告知: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一)筆試
1、筆試委托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命題和閱卷。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90分鐘,《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120分鐘。
2、筆試定于2017年6月3日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大綱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事業單位考試報名系統查詢下載。
4、區人社局根據每個招聘崗位按招聘人數1:3比例且不低于本次事業單位考試的全市平均成績確定面試分數線。
5、筆試成績和面試分數線于2017年7月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面試時間和地點事宜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