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大方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80人】
(四)經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加分在筆試成績折算前進行。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辦理加分手續。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相關責任(須出具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加分依據必須在2017年5月1日(9:00—16:00)—2017年5月6日(9:00—16:00)。將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到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進行現場審核,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將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dfrsj.gov.cn/)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六、考試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時間:2017年6月3日上午0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公布,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審查地點: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大方縣西大街中段)。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分值后,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招聘簡章》、報考人員網上打印的《報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2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7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或證明);
(3)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