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地質局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32名專業人才公告【招32人】
為了滿足我局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省地質局所屬的14個二級事業單位2017年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32名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為湖北省地質局所屬的省地質科學研究院、地質調查院、地質環境總站、地質災害防治中心、第二地質大隊、第三地質大隊、第五地質大隊、第八地質大隊、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武漢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冶金地質大隊、地質試驗測試中心、城市地質工程院、國土資源職業學院共14個二級事業單位。
(二)上述14個局屬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是:承擔全省地質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工作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省基礎性、公益性和戰略性地質調查工作。承擔全省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受委托承擔全省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預報及防治工作;推進農業地質、城市地質、礦山環境地質調查等工作;發展礦產開發等相關產業,開拓省外、國外地質勘查開發市場;開展前沿性、基礎性地質科學研究。
二、招聘計劃
湖北省地質局14個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擬向社會專項公開專項招聘工作人員32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湖北省地質局2017年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原則
湖北省地質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專業人才專項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人崗相適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地質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專業方向對口,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成績優良,實踐能力強,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
5.身體健康,能適應野外地質工作的要求;
6.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詳見《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